苏州高新区新政 加大孵化器认定奖励力度
日前,苏州高新区新出台《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》,加大对国家级、省级孵化器认定奖励力度,对新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(专业孵化器),分别给予200万、150万、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据介绍,孵化器是科技人才项目落地的重要载体,其拥有量和发展质量是衡量区域科技创新的重要指标。为进一步满足新形势下孵化器的建设需求,苏州高新区此次制定出台区级孵化器专项政策,以国家级孵化器建设标准加快区级孵化器的建设培育,突出区级孵化器的可培育性,为申报省级以上孵化器打好基础。在区级孵化器认定条件中,要求孵化场地集中,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,可自主支配场地是具有自主产权或租赁期在3年以上的房产,这些认定指标与国家级孵化器一致。
此次新政策调整加大对各级孵化器的扶持力度,对国家级、省级由原先分别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调整到200万元和150万元。首次对区级孵化器认定给予100万元奖励,通过鼓励建设区级孵化器,更多地孵化出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,培育出若干个国家级、省级孵化器。
除加大对新认定孵化器的奖励外,苏州高新区还加强对孵化器的规范管理,填补现有孵化器有奖励措施而没有管理措施的空白。此次新出台的孵化器专项政策规定,每年对各级孵化器开展绩效评价,根据评价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绩效奖励。对于连续两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,取消其区级资格,3年内不得再申报。
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叶青青认为,孵化器是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,苏州高新区此次专门出台孵化器政策增大了扶持力度,具体措施更加精准,有利引导孵化器高质量发展。作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,浙大苏州工研院聚焦“大健康”与“信息技术与智能制造”两大领域,基本形成技术研发、科技孵化、产业培育、科技培训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。截至目前,浙大苏州工研院已建成14个研究中心和10个联合研发中心,集聚了30多支643人的双创队伍,获批国家、省市区各级双创领军人才57人次;累计研发与转化产业化技术401项,科研合同经费1.47亿元;累计孵化科技型企业72家,其中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4家,企业累计销售额超28亿元,纳税超1.3亿元;累计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讲堂和培训班52期,双创培训超4000人次。
目前,苏州高新区累计获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6家,形成以苏州创业园、浙大苏州工研院、狮山科技创业中心、通安振苏产业园等为代表的一批国家级、省级孵化器建设培育梯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