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办公寓的机会来了?!这些省市支持“商改住”
近日一则消息,让公寓、写字楼的业主感到些许振奋。
11月5日,佛山市住建局发布一则关于征求《关于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。
《意见》中强调: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,缓解无房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。
为此,《意见》提出:单套不超70平,商办可改租赁住房。
除了商业办公可改租赁住房,改建范围还包括:
本市(佛山市)行政区域内权属清晰的酒店旅馆、厂房、仓储、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,在符合规划原则、权属不变、满足安全要求、尊重群众意愿等前提下,可申请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。
改建重点原则要求有:
(1)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运营机构长期运营、只租不售;
(2)其单套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70平方米,以30-45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;
(3)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;
(4)改建项目仅临时变更房屋使用功能,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,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、土地使用年限,不补缴土地价款,不分割登记、分割抵押、分割销售;
(5)单个改建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0套(间)或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。
也就是说,佛山空置的商办类项目,或能改建成保障性住房出租,从而解决佛山商办物业空置率高的问题(接近38%)。
以下是大湾区主要城市写字楼的空置率情况,东莞、珠海、佛山是全省商办物业空置率最高的三个城市,其中佛山写字楼的空置率接近38%。
值得一说的是,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《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广州、深圳、珠海、汕头、佛山、惠州、东莞、中山、江门和湛江市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。可见,佛山是广东省内最先响应执行的城市。
无独有偶,早在10月28日,湖南省住建厅、湖南省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》,意见中就有措施明确提到“商改住”。
主要措施概括如下:
1.严格控制非住宅用地增量。
2.加快盘活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存量。
3.控制非住宅商品房供应。
4.促进非住宅商品房租售。
5.鼓励非住宅商品房自持。
6.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交易成本。
7.降低公寓居民用户使用成本。
8.加大金融支持力度。
9.建立监测监管平台。
10.落实属地主体责任。
在第二条——加快盘活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存量,就展开指出 ↓
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,允许按规定转型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、养老产业、文化产业、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,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,经批准可按“商改住”进行规划修改,并可适当降低商住配比。
而作为湖南省会,长沙的写字楼空置率也不低,达到35.5%,成为中国主要城市写字楼空置率排行榜的TOP7。
那么,为什么这些省市发文支持“商改住”呢?
一方面,多数城市都存在商业办公资源空置、浪费的情况,也就是前文提到的空置率高问题。
以写字楼为例,就连上海、深圳等一线城市的写字楼空置率都达到了20%以上。
其他二三线城市更不用说了,有的甚至超四成空置,这是多大的城市资源浪费呀!
所以,这些商办空置率太高的城市,政府实在看不下去了,实在有必要推进非居住存量房屋去库存,支持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。
另一方面,住宅市场供不应求,租金水涨船高,推进“商改住”,一定程度上能稳定租金水平。
因为,租赁商办物业的人群数量,远远不及租赁住宅的人群数量。在很多城市,商办市场明显供大于求,闲置空置的情况很普遍。
而现在的新市民、年轻人初来乍到,想租房要么租不到,要么租不起。
若把空置的商办房屋改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,可租房源的供应就增加了。
这样一来,不仅能解决商办物业过剩的问题,为其带来租金收益,还能缓解新市民、年轻人的租房难,可以说是一举多得。
再拿佛山这个征求意见稿来说,其中还严格限制了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“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”。
也就是说,租住“商改住”房源,价格或有政策优惠,将会成为更多新市民、年轻人选择住处时考虑的方向。
可以说,这算是为公寓产品打了一针强心剂,商办公寓不再“一刀切”,符合条件的公寓也能居住,让业主赚取一定的租金收益。
想起来,佛山万科某项目,就因为是商办公寓,但没提前详细告知业主,最终遭到业主维权投诉,甚至被央视点名。
其实,这种情况全国时有发生,想购买租住公寓的顾客也是忧心忡忡,生怕买到不能住人的商办公寓。
而近期支持“商改住”的政策频出,意味着政府不再对商办类项目“一刀切”,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租赁住房,但前提是租金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,因为这是保障性租赁住房,不是商业租赁住房。
这意味着,在部分省市,符合条件的商办公寓也是可以有居住功能的(用于出租经营),这对公寓市场来说,是一大利好。
对传统的以住宅为中心的买房逻辑来说,也是一个变化的信号。